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高校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档案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能力,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高校档案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高校档案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鼓励理论创新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全省高校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选题方向参见《2026年山东高校档案科研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既可直接选用指南中的给定选题,也可依据指南主题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相近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应表述准确、重点突出,避免过于宽泛或零散。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须为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
(二)已承担往年山东高校档案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三年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档案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确保内容真实、方案可行、预期成果明确。
(二)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档案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附属签章页需扫描为PDF一并提交)。
(三)请于2026年9月9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专委会秘书处邮箱:sdgxda@126.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2026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立项与评审
专委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综合考虑选题价值、研究设计、研究基础及预期成果等因素,择优确定立项项目。立项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在专委会相关平台公布,并下发立项通知书。
六、结题验收要求
(一)本次结题验收采取承诺制。课题负责人申报时在《申请书》中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资政专报、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将作为结题时必须达到的硬性要件。不能结题者不予拨付研究经费。
(二)研究成果须与项目核心内容直接相关,发表论文须注明“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档案项目(项目编号:XXX)”资助字样。
(三)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结题的,须在期满前两个月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附件:1.2026年山东高校档案科研项目选题指南
2.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档案项目申请书
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
高校档案管理专业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